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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管辖与受理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 2022-04-14 19:05:51 0人浏览
交通事故的管辖与受理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因为交通事故产生纠纷的,是可以起诉的,案件的管辖与受理是:
1、管辖权,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2、受理,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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