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婚姻家庭> 同居期间买房并登记能主张返还吗?

同居期间买房并登记能主张返还吗?

更新时间: 2022-03-17 10:06:48 0人浏览
同居期间买房并登记能主张返还吗?
律师解答
当事人在同居期间买房并登记在对方名下的,如果有法定的情形的,能主张返还,例如对方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等。如果没有法定的情形的,则不能主张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