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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4月1日新规定

更新时间: 2022-03-17 10:06:51 0人浏览
夫妻债务4月1日新规定
律师解答
关于夫妻债务的规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2、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3、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的,不予支持,但能证明该债务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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