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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3-17 10:07:00 0人浏览
离婚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法院作出离婚缺席判决的情形包括: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
3、一方中途私自退庭的;
4、原告撤诉,法院不同意,原告不到庭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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