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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没有证件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2-03-16 17:39:50 0人浏览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没有证件怎么办
律师解答
当事人因家庭暴力而起诉离婚,但没有证件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之后再向人民法院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明材料和家暴的证据等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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