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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陪产假有哪些规定

更新时间: 2022-03-16 17:40:03 0人浏览
四川陪产假有哪些规定
律师解答
四川的女性劳动者在生育期间,除享受基本产假98天,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陪产假20天。陪产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 第二十五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依法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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