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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合是否是行政诉讼范围

更新时间: 2022-03-15 13:40:15 0人浏览
拆迁补偿合是否是行政诉讼范围
律师解答
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作出的拆迁补偿决定是在行政诉讼范围之内的。如果被拆迁人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拆迁补偿协议的,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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