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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2-03-15 13:40:39 0人浏览
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怎么办
律师解答
公安机关不服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被害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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