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公司企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1985年7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正确认定和处理无效经济合同,以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作如下规定
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合同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以及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等情况。
具有下列情况的合同无效:1、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2、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3、当事人不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或权利
出现以下情况的合同无效:1、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合同当事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以虚假意思表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