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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几年财产就无权追回

更新时间: 2020-09-18 13:12:11 0人浏览
离婚后几年财产就无权追回
律师解答
离婚之后。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在分割共同财产之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其他方法侵占财产的,在其知道之后一年内有权向法院起诉追回,超过一年的,无法追回。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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