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该如何进行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复核

该如何进行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复核

更新时间: 2022-01-25 15:31:03 0人浏览
该如何进行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复核
律师解答
若要进行《刑事诉讼法》中的不起诉复核程序,应当先由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然后将决定送达公安机关;再由公安机关在认为有错误时申请复议;最后意见不被接受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