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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听证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 2022-01-21 08:49:21 0人浏览
管辖权异议听证是什么意思
律师解答
管辖权异议听证一般是指经法院书面审查,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不好确定的,或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争议较大的,当事人要求质证的,受诉法院应采取听证的方式审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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