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写男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
2022-01-20
09: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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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婚前买房写男方名字的,通常而言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房子在婚后变更登记为两人或者是夫妻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房产婚后共同所有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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