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合同纠纷> 儿子出租母亲房屋抵债租赁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儿子出租母亲房屋抵债租赁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 2022-01-18 12:08:06 0人浏览
儿子出租母亲房屋抵债租赁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
儿子出租母亲房屋抵债而签订的租赁合同,一般经母亲依法授权或追认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未经母亲追认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如果承租人对其儿子的无权处分行为不知情的,应当认定为表见代理,该租赁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邹金丹律师
主办律师
邹金丹律师

浙江-宁波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继承

119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