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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缓冲期规定

更新时间: 2020-08-31 09:49:12 0人浏览
离婚缓冲期规定
律师解答
关于离婚缓冲期规定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由此看出在登记离婚的30天内,为离婚的缓冲期,期间夫妻双方还可以考虑决定是否离婚,30天内可以随时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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