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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与竟业禁止的概念及有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 2022-01-14 11:38:24 0人浏览
商业秘密与竟业禁止的概念及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
商业秘密与竟业禁止的概念分别如下:
1、商业秘密,即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2、竟业禁止,即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两者主要有保护对象以及限制人群的区别。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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