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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方隐匿的财产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1-13 18:44:57 0人浏览
离婚对方隐匿的财产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离婚对方隐匿的财产情形具体如下: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买房,实则自己是房产的所有人,离婚后,再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2、对于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登记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
3、转移隐匿炒股信息,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转移隐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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