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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与交通事故哪些项目不可以重复计算

更新时间: 2022-01-11 11:36:42 0人浏览
工伤与交通事故哪些项目不可以重复计算
律师解答
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的下列项目不可以重复计算: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当事人先申请工伤赔偿的,不妨碍其依法取得人身损害赔偿,但是不能重复赔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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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敏律师
主任律师
刘艳敏律师

辽宁-沈阳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继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公司企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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