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合同纠纷> 预约合同主要内容没约定怎么办

预约合同主要内容没约定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1-12-30 11:06:09 0人浏览
预约合同主要内容没约定怎么办
律师解答
预约合同主要内容没约定的处理办法:
1、当事人可以在订立正式的合同是进行约定,或对预约合同进行补充;
2、合同的主要内容一般有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价款、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