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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孩子的探视权一周两次可以吗

更新时间: 2021-12-30 11:06:15 0人浏览
离婚后对孩子的探视权一周两次可以吗
律师解答
离婚后对孩子的探视权是可以一周行使两次的,但必须经双方协议一致。因为法律并没有对探望权的次数作统一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探视的时间、次数、方式等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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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虎律师
主办律师
王虎律师

山东-临沂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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