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主体与客体?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主体与客体?

更新时间: 2021-12-27 11:03:47 0人浏览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主体与客体?
律师解答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是:
1、该罪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该罪的主体为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依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