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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组织职工旅游可代替休年假吗

更新时间: 2021-12-24 10:41:18 0人浏览
单位组织职工旅游可代替休年假吗
律师解答
单位不能用组织职工旅游来代替休年假,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休假待遇。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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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敏律师
主任律师
刘艳敏律师

辽宁-沈阳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继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公司企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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