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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更新时间: 2021-12-24 10:41:25 0人浏览
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作出了以下的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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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敏律师
主任律师
刘艳敏律师

辽宁-沈阳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继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公司企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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