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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去法院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12-24 10:42:05 0人浏览
只能去法院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只能到法院离婚的法定情形是:
1、双方不能就离婚事项协商达成一致;
2、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失踪、下落不明;
3、一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4、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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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昱律师
刘昱律师

湖南-长沙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企业、知识产权、涉外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医疗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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