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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由哪个法院裁定

更新时间: 2021-12-22 11:12:58 0人浏览
减刑由哪个法院裁定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减刑是由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进行裁定的。对犯罪嫌疑人减刑时,一般是由各刑罚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根据原判处刑罚的不同,分别报请不同的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如果是属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需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二十九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第三十条 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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