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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后能否再提出行政复议

更新时间: 2021-12-20 14:42:09 0人浏览
行政诉讼后能否再提出行政复议
律师解答
在提起行政诉讼后当事人一般不能再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都是对当事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救济方式,但是当事人如果已经提起诉讼的,不能再申请复议,因为行政诉讼也是对行政复议的救济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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