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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要素会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更新时间: 2021-12-17 17:11:34 0人浏览
哪些要素会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律师解答
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要素一般会有:
1、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
2、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单位;
3、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及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客观上行为主体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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