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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12-16 18:25:06 0人浏览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有哪些
律师解答
优先受偿建设工程价款的范围是: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适用于各种可以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权利主体仅限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同时承包人只能就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发包人未支付的工程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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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杰律师
主办律师
马杰律师

陕西-西安

擅长: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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