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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方法

更新时间: 2021-12-14 17:01:38 0人浏览
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方法
律师解答
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方法如下:
1、自转让人提出转让并发布通知时起,其他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做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思表示;
2、当事人订立相关协议;
3、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即可完成转让。
且前述的同等条件,一般是指股权交易价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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