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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撤销权的情形

更新时间: 2021-12-14 17:01:46 0人浏览
简述我国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撤销权的情形
律师解答
我国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撤销权的情形包括:
1、放弃债权的;
2、无偿转让财产的;
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4、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5、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撤销申请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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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善宇律师
主办律师
王善宇律师

浙江-温州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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