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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判几年?

更新时间: 2021-12-09 14:20:27 0人浏览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判几年?
律师解答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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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超律师
主任律师
冯超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婚姻家庭、继承、行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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