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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主动撤销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12-09 14:20:59 0人浏览
公安机关主动撤销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在下列条件下,公安机关要依法主动撤销行政处罚:无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处罚程序违法的;委托处罚的行为违法的;或者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及时立案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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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敬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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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

擅长: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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