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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担保的合同主要有什么

更新时间: 2021-12-09 14:21:15 0人浏览
留置担保的合同主要有什么
律师解答
留置担保的合同主要包括:
1、承揽合同(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时,可以留置);
2、货物运输合同(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等费用时可以留置);
3、有偿的仓储合同、有偿的保管合同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百三十六条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零三条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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