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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给探视权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 2021-12-09 14:21:42 0人浏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给探视权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不给探视权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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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静律师
主办律师
朱小静律师

四川-达州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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