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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关于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12-01 14:29:15 0人浏览
刑法中关于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
刑法中关于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的立案规定如下: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即构成犯罪,应予立案追诉。构成本罪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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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建花律师
主任律师
蒙建花律师

广西-贵港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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