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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试用期裁员补偿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11-29 14:13:31 0人浏览
非试用期裁员补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单位依法裁减非试用期的员工,补偿标准是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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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悠悠律师
主办律师
沈悠悠律师

湖南-长沙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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