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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未逮捕的原因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11-29 14:14:09 0人浏览
聚众斗殴未逮捕的原因有哪些
律师解答
聚众斗殴未逮捕的原因主要包括:
1、公安机关尚未拿到予以逮捕的批准书;
2、行为人流窜作案,行踪不定,难以逮捕或尚未逮捕归案的;
3、行为人聚众斗殴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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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大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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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大龙律师

广东-河源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人格尊严、公司企业、征地拆迁、保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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