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主体与客体?
更新时间:
2021-11-26
15: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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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主体是一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即一般主体。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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