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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撤离的情形具体是

更新时间: 2021-11-26 15:24:38 0人浏览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撤离的情形具体是
律师解答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撤离应满足下列法定情形情形:
一、外国公司已经被依法解散。例如,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等;
二、外国公司向我国主管机关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准证书被撤销;
三、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撤离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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