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可否缓刑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可否缓刑

更新时间: 2021-11-25 11:45:41 0人浏览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可否缓刑
律师解答
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可以判缓刑,但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即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宋涧菊律师
合伙人律师
宋涧菊律师

河北-唐山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继承

703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