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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1-11-25 11:46:39 0人浏览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应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应该按如下方式处理:一般可由债权人请求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且清算组成员可以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产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七十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公司股东、董事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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