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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与法院调解离婚有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 2021-11-23 15:33:04 0人浏览
民政局离婚与法院调解离婚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
民政局离婚与法院调解离婚主要有以下区别:
1、协议履行不同,民政局离婚是双方对协议履行达成一致意见,而法院调解离婚是双方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
2、离婚程序不同,民政局离婚是双方亲自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法院调解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的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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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悠悠律师
主办律师
沈悠悠律师

湖南-长沙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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