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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自动离职是如何认定和处理的

更新时间: 2021-11-22 11:38:38 0人浏览
劳动者自动离职是如何认定和处理的
律师解答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认定为劳动者自动离职:未履行相关手续或虽履行了手续但未经企业批准;劳动者有离开企业且在规定时限内不愿回企业的主观意愿;超过规定的时限。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处理:因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而离职的,可以申请经济补偿;违法解除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则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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