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能要求解除合同吗
更新时间:
2021-11-22
11: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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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符合下列情形出租人能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损的;承租人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或者承租人逾期不付租金的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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