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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送屋顶的约定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 2021-11-22 11:39:30 0人浏览
买房子送屋顶的约定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
双方买房送屋顶的约定无效。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出卖人无权将业主共有的部分私自送与买受人,因此该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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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斌律师
主任律师
杨斌律师

重庆-重庆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公司企业、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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