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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法院的裁判标准

更新时间: 2021-11-22 11:39:52 0人浏览
探望权法院的裁判标准
律师解答
法院对探望权的裁判标准具体如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行使需要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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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连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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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连香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劳动纠纷、公司企业、知识产权、交通事故、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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