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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的程序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11-19 11:31:45 0人浏览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的程序有哪些
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的程序如下:
1、由当事人起草起诉状并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3、法院决定受理该诉讼的,等待法院通知开庭;
4、法院在开庭前组织调解,调解无效后参加庭审;
5、等待法院下达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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