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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下企业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更新时间: 2021-11-18 14:34:05 0人浏览
什么条件下企业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律师解答
企业在下列条件下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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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毅刚律师
主办律师
刘毅刚律师

广西-桂林

擅长: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劳动纠纷、损害赔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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