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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如何区分的

更新时间: 2021-11-18 14:34:29 0人浏览
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如何区分的
律师解答
区分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方式是:
1、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
2、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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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乐律师
主办律师
殷乐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擅长: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刑事案件、房产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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