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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的个人财产复婚后是否为共同财产

更新时间: 2021-11-18 14:34:55 0人浏览
离婚分割的个人财产复婚后是否为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
离婚分割的个人财产复婚后一般不认定为共同财产,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夫妻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复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一直都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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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律师
合伙人律师
李丹律师

福建-福州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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